江西省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1-11-2 10:23:25 浏览次数:246

江西省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教基[2006]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1、校园文化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对于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校园文化是学校校风校貌的集中体现,是一种具有较强引导功能的教育资源。良好的校园文化,将以鲜明正确的导向引导、鼓舞学生,以内在的力量凝聚、激励学生,以独特的氛围影响、熏陶学生。良好的校园文化,也有利于抵御各种消极、颓废文化对学生的侵袭,有利于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积极作用,使学生潜移默化地了解社会,认识人生,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和勤劳勇敢善良的美德,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作用。学校教育不单纯是知识的简单传授,更重要的是施加学生以文化气质、行为习惯和道德风貌,使学生的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导向,以中小学生为主体,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优化、美化校园环境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努力形成厚重的校园文化积淀和清新的校园文明风尚,必将使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接受先进文化的熏陶和文明风尚的感染,身心得到健康发展,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3、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是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校园文化是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它潜移默化地熏陶、感染着学校的每一位师生,对塑造思想、陶冶心灵、发展个性、促进师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良好的校园文化能够激发师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形成向心力和凝聚力,调动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其始终保持高昂的情绪和奋进精神,从而产生一种巨大的鼓舞人心的精神力量,形成学校活力,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校园文化是整个社会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小学校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不仅可以为广大师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陶冶师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提高师生的文明程度,而且可以通过学校辐射社会、带动家庭、推动整个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二、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5、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南,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出发点,突出“以人为本、和谐育人”的办学理念,建设充分展示学校个性魅力和办学特色、具有传承性的校园文化,为学生的成长、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和学校的发展创设优良的人文环境与和谐的发展氛围,使校园成为师生健康成长的乐园。

  6、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1)思想性原则。就是要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校园文化阵地。(2)教育性原则。校园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促进师生全面、和谐发展。(3)整体性原则。校园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统筹兼顾,全员参与,持之以恒。要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4)针对性和实效性原则。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应根据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水平,针对不同年龄的学生、不同类型的学校提出不同的要求。(5)个性化原则。在校园文化建设中既要注重规范要求,又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形成特色。(6)以人为本的原则。高度重视“人”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重视人的能动性的充分发挥,把体现学校教育人文本质和培养学校的人文精神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主导方向。(7)发展性原则。校园文化具有发展性动态性等特点,应与时俱进,坚持弘扬时代主旋律,体现发展主题,培育时代精神。

  7、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是: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体现个性、促进发展”的要求,通过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各种创建活动,规范校园文化活动模式,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培育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和班风,努力构建具有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体系,使校园文化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朝着现代化、规范化、个性化、艺术化方向发展。力争经过3至5年的努力,使全省绝大多数中小学校拥有体现鲜明教育内涵和特色的校园文化。

  三、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8、加强校园物质文化建设。校园物质文化既是校园文化的物质载体,又是校园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要根据教育特点、区域特点、时代特点,吸纳中外文化的精华,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形成自己独特的校园物质文化风格。

  学校校址应选择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排水通畅、地势较高、无污染源的地段。学校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行政管理用房、服务用房、运运场地、科学园地及生活区应分区明确、布局合理、联系方便、互不干扰。在校园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校园内具有历史意义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校园自然景观建设要达到美化、绿化、亮化、净化的要求。校园人文景观的创设,要充分利用精美的雕饰、特色性的标志牌、人本化的警示语、优美的画廊、内涵丰富的文化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要充分利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营造德育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使校园内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石都体现教育的引导和熏陶。

  9、因地制宜因校制宜进行校园环境的整治。中小学要积极创造条件在校园内栽花种草,绿化、美化校园,使整个校园干净、整洁、美观、有序。要对校园人文环境进行精心设计,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有条件的中小学要建立校史陈列室和共青团、少先队活动室。要充分利用板报、橱窗、走廊、墙壁、雕塑、地面、建筑物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媒介体现教育理念,如张贴、悬挂革命领袖、英雄人物、劳动模范、科学家、艺术家等杰出人物的画像和格言,制作、设计介绍家乡自然风光、风土人情、建设成就的图片和文字,特别是鼓励、展示学生自己创作的作品,引导学生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从增强爱家乡的情感做起,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有条件的中小学还要发挥校园广播站、电视台和网络的作用,不断拓展校园文化建设的渠道和空间。要面向全体学生开放图书馆(室)、阅览室、实验室、微机室等各种功能教室,提高教学资源的利用率。

  10、加强校园精神文化建设。校园精神文化是校园文化的核心,是学校的灵魂,是一个学校本质、个性、精神面貌的集中反映。校园精神文化集中体现在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上。

  校风体现着一个学校的精神风貌,主要表现在校训、校歌、校徽和校旗上,其设计要体现学校特点和教育理念。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增强广大教师争做光荣的人民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发广大教师严格自律,恪尽职守,树立人民教师良好师表形象,建设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钻研教法、不断探求的优良教风。要倡导教师关注每一个学生每一天的学习生活,及时鼓励学生的进步,及时发现解决每一个学生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让学生在校园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新颁布的《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建设勤奋努力、积极向上、认真诚信、充满兴趣、乐于探究的良好学风,倡导学生把准备为祖国和人民做贡献作为学习的目的,把对知识的兴趣和追求作为学习的动力,爱动脑、勤动手、上好每一节课、完成好每一次作业。

  要注意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使全校师生员工在教育教学、会议和集体活动中都能自觉地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11、严格学校管理和加强制度建设。校园精神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加强学校的常规管理和制度建设。管理必须体现“以人为本”、“以生为本”的理念,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学校的传统和规章制度,是维系学校正常秩序必不可少的保障机制,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保障系统。只有建立起完整的规章制度,才能规范师生行为,保证学校各方面工作和活动的开展与落实。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既是广大师生的行为准则,又是校园文化的重要内容和表现形式。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使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体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要按章办事、不徇私情,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要把素质教育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进一步完善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校对教师、教师对学生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全员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切实加强校园网络的建设与管理。要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并将学科课程与兴趣小组、科技制作、社会实践等活动课程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中小学各项活动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12、加强班级文化建设。班级是学校的基本单位,是校园文化建设的基本单元。要认真抓好班级和团队工作,建设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快乐和谐、健康向上、争做主人的良好班风。要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选拔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心健康、乐于和善于做学生工作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每个班级要体现不同的风格和特点并营造充满正气和个性的浓厚氛围,引导学生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好,他人的事情帮助做好,集体的事情一起做好。

  四、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主要措施

  13、认真抓好校园文化建设的规划。校园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效工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把校园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校园文化建设要精心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方案一经确定,就要坚持不懈,全面部署、全员参与、全程运行、全面落实。

  14、加大对校园文化建设的投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大对学校布局调整、校舍建设和改造、校园绿化美化、教育教学实施配备、校园网建设、宣传设施布局、教师培训、节庆活动等方面资金投入的力度,并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5、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活动设计要体现普遍参与性、高雅性、益智性和趣味性原则,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和创造性;活动内容要体现实践性和综合性,要有利于突出校园文化精神,有利于培养和锻炼学生的综合素质。要充分利用好“五四”青年节、“六一”国际儿童节、“七一”建党纪念日、“十一”国庆节及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九一八”、“南京大屠杀”等国耻纪念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设计、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利用入学毕业、入队离队、入团、成人仪式等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要坚持每周一次的升国旗仪式。要保证共青团、少先队每周的活动时间和条件。要强化课后科技、艺术、体育、娱乐活动,广泛组织多种类型的兴趣小组和学生社团活动。每学年都应组织一次体育运动会和艺术节、科技节及读书、读报、演讲等活动。要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重视课间特别是大课间体育活动,使学生放松身心、增强体质。要利用午间、课间、课余时间开展每周一歌、每周一诗、每周一文、每周新闻发布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合唱团、器乐队、舞蹈队、运动队以及各类兴趣小组和学生文学社团等积极作用。

  16、坚持开展“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把集中活动与经常性的校园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民族精神教育贯穿在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渗透到中小学生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要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内容有机纳入到“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的主题教育活动之中。各地组织开展民族精神教育活动要因地制宜,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教育资源。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抗战精神、红岩精神、西柏坡精神、大庆精神、两弹一星精神、雷锋精神、抗洪精神、抗非典精神、载人航天精神、青藏铁路精神是“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民族精神的重要体现。各地、各中小学校在开展“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中,要结合当地实际及历史事件、历史故事和历史人物生动活泼地进行民族精神的教育。

  17、重视发挥师生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在校园文化建设活动中,各地应重视发挥师生的主体作用。要采取有力措施,动员广大师生全员、全程、全方位自主参与校园文化建设,让师生在主动参与中得到锻炼,提升知识品味、文化修养及价值观念,实现师生和学校共同发展,共同提高。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广大教师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识和能力,发挥他们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要特别重视校长和骨干教师在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把对校园文化建设的要求作为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使每一个校长和教师都树立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8、把校园文化建设与各类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校园文化建设不是孤立的建设活动,而应把它定位为各类创建活动的集合,与德育示范校、安全文明学校、花园式学校、绿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少年军校、艺术示范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等的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把它作为提高学校管理层次,体现学校办学特色,推动学校不断向更高层次迈进的有效载体,突出特色、丰富内涵、形成传统、体现创新。各市、县(区)要通过现场会、研讨会和交流会等形式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的交流,开展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红旗单位创建活动,发现、扶持、培育、推广先进典型,不断推动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向前发展。

  19、加大对校园文化建设的督查力度。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是基础教育战线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的一项长期工作,必须给予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要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学校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或考评体系,通过评价机制促进学校校园文化建设。要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要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参与,吸引家长和热心中小学教育的各方面人士参与到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中来。

  20、建立校园文化建设经验交流制度。为了解、指导、宣传、总结和推动各地开展校园文化建设的工作情况和经验,省教育厅将在市、县轮流召开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并编发《江西省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简报》。请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本地区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推进方案和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等相关情况报我厅基础教育处(江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办公室)。